關于《醴婁高速湘潭縣射埠段道路、水利配套設施建設以工代賑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》的批復(潭縣發改審〔2024〕31號)
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m.hrlh.com.cn 發布時間:2024-09-12 13:01
湘潭縣射埠鎮人民政府:
你單位報來的《關于申請審批〈醴婁高速湘潭縣射埠段道路、水利配套設施建設以工代賑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〉的函》及相關附件收悉。經研究,現批復如下:
一、為方便周邊群眾出行,鞏固脫貧攻堅成果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,根據《政府投資條例》等文件要求,同意你單位實施醴婁高速湘潭縣射埠段道路、水利配套設施建設以工代賑項目(項目代碼:2303-430321-04-01-836330)。
二、項目建設地點:湘潭縣射埠鎮內醴婁高速公路周邊范圍。
三、項目建設規模及建設內容:項目起于來儀村,止于上春村,對高速公路沿線6公里縣鄉村道、3.8公里水渠、12口水塘等進行調整優化建設。
四、項目單位:湘潭縣射埠鎮人民政府
五、項目投資估算及資金來源:本項目估算總投資486萬元,資金來源為申請2024年以工代賑中央預算內資金486萬元。本項目采用以工代賑方式實施,預計聘請以工代賑務工對象350人,能用人工的盡量不用機械,能用當地群眾的盡量不用專業隊伍,預計發放勞務報酬160萬元,占中央預算以工代賑資金的32.9%,計劃開展就業技能培訓人數80人。
六、本項目建設工期6個月(2024.7-2024.12),請嚴格按照要求執行財政開工核準制。
七、請嚴格按照縣財政局明確的渠道解決資金問題,嚴禁新增政府隱性債務,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。
八、項目建設中的有關節能、環境保護、安全生產等內容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。請根據有關規定及本批復要求,嚴格按照限額設計原則組織開展項目初步設計,并報我局審批工程建設總投資概算。
九、根據有關規定,請你單位通過在線平臺如實報送項目開工、建設進度、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,其中項目開工前應按季度報送項目進度情況;項目開工后至竣工投入使用,應逐月報送進展情況。我局將采取在線監測,現場核查等方式,加強對項目實施的事中事后監管,依法處理有關違法違規行為,并向社會公開。
十、自批復之日起2年內未開工建設的項目,應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。項目在2年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的,或雖提出延期申請但未獲批準的,本審批文件自動失效。
請據此開展相關工作,進一步優化細化建設方案,嚴格控制建設規模和標準,切實加強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。
湘潭縣發展和改革局
2024年8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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